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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开美食店,你凌晨三点营业?》第131章 难道这样不是更引人注目吗?

    安良思考完毕,语气有些傲娇地开口说道:“我说了不去就不去,那家店的规矩那么多,我很不喜欢,要去你自己去吧。”

    “那……我自己去了?安良老师您有什么想吃的就告诉我,我等会帮您带回来。”

    小月见他態度坚决,只好无奈地说道。

    安良听后顿时呼吸一滯。

    你怎么就这么痛快的放弃了?

    真的不再劝我两句吗?

    “不用了,我肚子不饿。”

    安良眼睛紧盯著屏幕,手指在键盘上用力敲击著,发泄著心里的鬱闷:“你吃你的去吧,不用管我。”

    小月点了点头,隨后关好门离开。

    门关上后,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

    安良很想追出去跟小月一块,但脑子里残存的理智,还有作为美食家的傲气,让他的屁股没有离开椅子分毫。

    他盯著屏幕上的密密麻麻的文字,却发现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中午吃过的汉堡此时早就消化的一乾二净,肚子里空荡荡的,咕嚕咕嚕地对著他不断表示著抗议。

    安良坐了没五分钟,心里感觉一阵烦躁,忍不住抓了抓头髮。

    他站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內心充满纠结。

    每走一步都像是在跟自己较劲,嘴里还在自言自语:“说了不去,去了被人认出来,那多没面子……”

    安良的目光落在房间角落的行李箱上,眼睛微微亮起,心里似乎有了主意。

    …………

    五点半的时候,陆丰已经忙完了其他的准备工作。

    他擦了擦手上的水渍,转身走到那口还在燉著猪蹄的锅旁。

    燃气灶早就调成了小火,锅里轻轻响著沉闷的气泡声,浓郁的香气顺著锅盖的缝隙不断向外翻涌著。

    陆丰抬手握著盖柄,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锅盖。

    盖子刚掀起来,白色的蒸汽瞬间升了起来,带著浓郁的香味瞬间在整个厨房里向外蔓延。

    待蒸汽散去,锅里的猪蹄终於露出了全貌。

    锅里还在咕嘟咕嘟地冒著小泡,里面褐色的汤汁早已变得浓稠,琥珀色的汤汁表面浮著一层薄薄的油。

    每一块猪蹄经过长时间的燉煮,看上去微微有些发福,肉皮鼓鼓涨涨的,看样子已经吸饱了汤汁。

    猪蹄泛著油亮的红褐色,那是色和酱汁浸透的模样,让人看著就想要来上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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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丰拿著筷子,轻轻夹起一块猪蹄。

    筷子刚碰到肉皮,他就感觉到一阵轻微的颤动。

    猪蹄皮下的筋已经被燉成半透明,隔著筷子都能感觉到那股软烂劲。

    陆丰感觉自己手上的筷子只要稍微再用点力,就能把这块猪蹄夹的直接脱骨。

    他小心翼翼地把猪蹄拿近了一些,鼻子里立刻就被一股醇厚的香气包裹。

    猪肉的肉香,还有香料的醇厚,经过长时间的燉煮后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让人无法抗拒的香气。

    陆丰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凑上去轻轻吹了吹,咬下一小块品尝起来。

    他的嘴巴刚凑上去,稍微一用力,皮肉就顺著纹理分开,在嘴里几乎不用嚼,就化成了一股黏糯的味道。

    黏糊糊的胶原蛋白裹著舌头,带著点肉皮微微q弹的韧劲,皮肉里浸透的酱汁在舌尖散开,刺激著舌头上的每一个味蕾。

    更让人沉醉的是里面的筋络,经过燉煮以后变得软而不烂,牙齿咬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带著一股弹牙的劲。

    陆丰细细品味著嘴里的味道,各种调味料和香料融合以后,在嘴里形成一股无比美味的香味。

    他咽下嘴里的肉,又用勺子舀了一小勺汤尝了尝。

    汤底粘稠,鲜得润喉,汤里没有一丝中药的苦涩味,只有香料燉透之后的醇厚香气,喝一口就感觉整个身体都无比舒適。

    “不错,这猪蹄算是燉成了。”

    陆丰忍不住点了点头,嘴角微微上扬。

    他已经能够想像到,待会营业的时候,那些食客们尝到这美味的猪蹄,脸上那无比满足的享受表情。

    …………

    快到六点的时候,陆丰在厨房里依旧忙著,把一份份麵条下锅开始煮。

    另一边,门外的胡小云则是在努力维持著食客们排队的秩序。

    “大家不要著急,排好队,六点准时开始营业哈,今天老板推出的新口味是猪脚面,我刚刚在厨房里已经帮大家闻过了,那味道可香了!”

    胡小云一边跟熟客们打著招呼,一边大声地维持著队伍的秩序。

    虽然这只是她第三次来陆丰店里工作,但这两天下来,食客们的热情让她的性格也变得开朗了不少。

    今天来排队的食客跟昨天比起来只多不少,这会队伍已经排到了街角。

    那些有些迫不及待的食客们闻著店铺里跑出来的香味,大声议论著陆丰的手艺。

    胡小云的目光扫过队伍的中段,忽然停了下来。

    队伍里一个人戴著棒球帽,帽檐压的很低,脸上还戴著一个深蓝色的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更让人值得留意的是,这人还穿了一件灰色的长袖外套。

    这大热天的,这人把自己包裹的这么严实,在一群穿著短袖的食客里,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那人似乎也注意到胡小云的目光,装作自然地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隨后若无其事地看向了別处。

    虽然那人的装扮让人看不清脸庞,但胡小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他就是昨天来过的安良。

    倒也不是她有透视眼,而是她看到了安良手腕上的手錶。

    胡小云记得很清楚,昨天安良来的时候就戴著那块手錶,虽然认不出是什么牌子,但一眼看上去就很贵。

    胡小云忍不住在心里嘀咕著:这人怎么回事,昨天临走的时候不是说不来了么?

    今天不但人来了,还打扮的跟蒙面大侠一样。

    难道他自己没发现,这样反而更引人注目吗?

    不过她並没有上前询问,只是看了安良几眼之后就继续跑去维持秩序了。

    队伍里的安良躲闪著胡小云投来的目光,心里还在安慰著自己:反正这家店也没几样东西,味道尝过来遍了再也不来。

    同时他在心里想著:有好吃的如果不尝一尝,那就是对不起自己美食家的身份。

    一想到这些,安良顿时感觉心安理得了不少,原本有些僵硬的身体也轻鬆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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