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171.第171章 李园中的那些二代们
    第171章李园中的那些二代们

    李慕白回到公路旁时,金玉堂的房车已然开走,潘小安的尸体被两个驾驶员搬上车带走。

    施耀先和那三名随从却没这份待遇,被他们随意丢到林中,堪称死无葬身之地。

    还是沈枫心善,以掌力轰出几个坑,将他们安葬。

    见李慕白出来时,手中多了个木匣,沈枫随口问道:“这是什么?”

    李慕白道:“一把短剑。”

    “什么剑?”

    “鱼肠剑。”

    “嘶……”

    沈枫跟唐小倩齐齐倒吸一口凉气,这把剑虽然够不上天下第一剑的名头,价值却也远在武林三宝之上。

    其剑身自蕴剑气,哪怕是一个粗通内功的人,握着它也能发出离体剑气。

    沈枫想到了什么,瞪大眼睛惊呼道:“来的难道是游龙生?你把他给宰了?”

    李慕白哭笑不得的道:“想什么呢,不是游龙生,这败家子把鱼肠剑送给了别人,对方用这把剑来跟我交换金丝甲。”

    当年李天心跟白飞飞成亲时,藏龙老人以青锋双剑作为贺礼,有一份人情在。

    李天心曾交代过他们,藏龙老人去世后,可对藏剑山庄关照一二,他又怎么可能对游龙生下手?

    沈枫恍然,感慨道:“藏龙老人才刚刚去世两年,这家伙就这样败家,看来藏剑山庄早晚要在他手中没落,你把金丝甲换出去了?”

    李慕白神情古怪的道:“换了,对方态度不错,反正金丝甲对我们没什么用,我没理由不换。”

    那态度岂止是不错,简直是好得让他差点把持不住。

    虽说李慕白不是什么好色之徒,可毕竟也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

    若非林仙儿是长辈,他还真未必顶得住这份诱惑。

    沈枫追问道:“究竟是谁这么大手笔?应该跟梅盗没关系吧?”

    李慕白道:“跟梅盗没关系,先容我卖个关子,以后你自会知晓。”

    他看了看唐小倩,往副驾驶行去,口中道:“走吧,今日到大同歇息,给小倩买身衣服,先把这身换下来。”

    沈枫耸耸肩,也不在意,他倒是颇有几分他爹那万事不萦于怀的气度,李慕白不说,他也不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招呼唐小倩上车,随后发动车子,顺着公路往前开去。

    到得张家口收费站,车子便上了高速公路。

    所谓的高速公路,其实跟国道没什么区别,同样是柏油路,也就是中间有隔断,无须考虑对向来车问题,只需注意同方向的车辆即可。

    跟国道唯一的区别,也就是维护力度比较大,每年投入的维护资金比较多而已。

    不过北方的高速公路,一到冬天很容易被冰雪覆盖,便会时常关闭,尤其是大雪天气时,高速是不会开放的。

    雪停之后,路政会利用扫雪车清扫路面的冰雪,时间一般在晚上九点至早上七点,所以只能白天赶路,晚上是上不了高速的。

    下午四点多,李慕白一行到达大同。

    大同以前叫云州,乃是燕云十六州之一,如今是云王朱瑞的封地。

    不过自朱棣以下克上,造反篡位成功后,大明的王爷便不再就藩,所以朱瑞是住在京师的。

    只是大同的税收不会上缴国库,而是属于云王府,好在这个时代的大明,早就脱离只靠税收充实国库的桎梏。

    每年工厂和朱记商会为朝廷赚的钱,都是税收的许多倍。

    因此拿税收去养宗室,问题并不大,只要他们安分守己,老朱家不缺他们那口吃食。

    车子进入大同城,先到悦来客栈开好房间,随后带着唐小倩出去买衣服购物。

    悦来客栈说是客栈,实际上已经是后世酒店的模式。

    一楼一底的两层木质建筑,早已换成六层钢筋混凝土大楼。

    一楼为宴会厅,二楼为餐厅和包厢,三楼是一间清酒吧,四五六楼为客房,一楼之下还有地下停车场。

    大明如今的城池中,虽说依然还存在大量木屋,可那种六七层高的钢筋混凝土楼房,也在一座座拔地而起。

    至于超过十层的大厦,目前普通城池暂时还没必要。

    毕竟大明人口尚不足两亿,依旧处于地广人稀的状态,无需依靠大厦类建筑来缓解土地压力。

    唯有京师和汾阳,以及一些一线城市,因人口过多,倒是修建了一些二三十层的大厦,省出大量土地。

    河北这边的建筑行业,基本掌握在金钱帮手中。

    他们从官府房地产司拿工程,然后负责修建,可以说上官金虹就是河北最大的包工头。

    房地产目前还是朝廷自己掌控,由朱记商会替朝廷卖房,民间资本只能涉足建筑行业,建房子卖没他们的份。

    最大的原因在于,懂得专业土木工程的人才全都在朝廷,民间也没有谁懂得钢筋混凝土大楼的设计。

    或许是这个时代的人,骨子里就喜欢高处,因此在房地产刚刚兴起时,权贵阶层有条件的,基本都买了一套高层商品房。

    站在落地窗前俯瞰城市,一种当今之世,谁主沉浮,世界尽在脚下的豪迈气概与博大胸怀,便会油然而生。

    这是权贵们最喜欢的感觉。

    京师最高的建筑,共有三十六层的“腾龙大厦”,整个顶层便属于朱祐樘。

    当然,他登记的名字,却是当年朱见深给他起的江湖化名——龙吟风。

    三十五层只有两套房,分别属于内阁首辅汪直和晋国公世子、当朝国舅李慕白。

    李慕白那些姨娘生的弟弟妹妹,都只能称公子小姐,只有他才是世子。

    别的地方还没什么,京师这地界,以紫禁城为中心,方圆八里之内,是没有高层建筑的,这是为了皇帝和皇室成员的隐私及安全。

    要是紫禁城外不远处就有超过二十层的建筑,那别有用心之人,只需派一个狙击手,到楼顶架一杆狙击步枪,岂不就能肆意狙杀皇室成员?

    汾阳的工厂和朱府也是一样的道理,这些重要所在的周围,都不可能修建高层建筑。

    不过那些权贵也就是图个新鲜,赶个时髦,并不会在大厦长住。

    更多住商品房的,还是平民百姓,或者那些老房子被拆掉,朝廷赔偿房子的人家。

    毕竟这大厦中的商品房,最大的也就四室一厅,并不适合家仆成群的权贵人家。

    ……

    唐小倩换下了那一身奢华高调至极的华服,身上乱七八糟的暗器,则是全部被丢掉。

    现在的唐小倩,内着保暖内衣裤和白色毛衣,外面套一件长款咖啡色呢子大衣。

    下身是一条黑色涤纶纤维长裤,这种材质后世有一个俗称,叫“的确良”,脚下则是一双黑色平底长筒皮靴。

    作为江湖女子,她自然不会穿那影响身法的高跟鞋。

    头上精美的头饰被全部卸掉,只用松紧带发箍在脑后绑了个马尾。

    这样的唐小倩,少了几分贵气,却显得清爽利落,只是那骨子里的媚,却是任何穿着打扮都难以掩藏的。

    回到客栈后,三人吃过晚饭,又去三楼的酒吧喝了会儿酒,闲聊一番,也算是互相增进一下了解。

    这个时代的酒吧,基本都是清酒吧,还没有那种放着重金属摇滚乐,整个酒吧内犹如群魔乱舞的景象。

    音乐当然也有,不过都是类似萨克斯、小提琴之类比较轻柔的乐器。

    想要寻乐子的人不会来酒吧,而是去由青楼娼窑转变而来的夜总会,或者由勾栏瓦舍转变而来的剧场。

    时间终究太短,想要发展某些方面,就得放弃某些方面。

    因此像电影、电视、卡拉ok之类的产物,目前大明尚未出现。

    娱乐行业也没有得到发展,戏子和舞姬歌姬,依旧属于下九流行业。

    所谓的夜总会和剧场,也属于换汤不换药,依旧是以前青楼娼窑,勾栏瓦舍那些项目,只是稍作转变后,更方便官府管理。

    ……

    在李慕白一行于大同休息过夜时,林仙儿却连夜驾车走国道返回了太原。

    她开的是一辆并非她名下的轿车,在路上就超了金狮镖局的车,比他们提前一个多小时回到太原。

    如今大明早已取消宵禁制度,因为已经没必要,城门也二十四小时打开,林仙儿回到太原时,刚过晚上十一点,街上依旧热闹。

    回到李园,那帮子打着前来保护她,防备梅盗的名义,实则是想跟李家攀交情的江湖人,依旧没有歇息,还在前院三五成群的闲聊。

    最不见外的要数熊阿宝那伙人,他们也不怕冷,在冷香小筑外梅林中的亭子里架起烧烤架,热火朝天的喝酒吃烤串。

    他们这个圈子共有七人,五男两女,全都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侠二代。

    熊阿宝就不用说了,熊猫儿的独子,江湖人称“小醉侠”,这个二代圈子中毫无争议的第一高手。

    熊猫儿的神磁铁葫芦已经传给他,熊猫儿自己则是换了一个硕大的普通酒葫芦。

    如今葫芦对他来说,也只有盛酒这一个作用了,以他现在的武功,早已无需兵器的加成。

    其实服用过太乙返魂丹的熊阿宝,同样也不差神磁铁葫芦这点武力加成,但这是熊家的传承之物,他自然不会弃之不用。

    除熊阿宝外,还有铁笛先生马昭明的儿女,姐姐马小玉,弟弟马小明。

    马小玉名字起得秀气,可性格却跟名字截然相反,非但一点都不秀气,反而大大咧咧,豪气冲霄。

    打小就喜欢跟着熊阿宝、朱重阳、李春来等男孩厮混,跟其他知书达礼,或稳重或娴静的同辈兄弟姐妹,却不怎么玩得来。

    反倒是她弟弟马小明,性情温文尔雅,从小就被姐姐欺负。

    人家说打弟弟要趁早,因为弟弟长大就打不过了。

    可到他们这,这一条就不好使,马小玉人虽然跳脱,但资质悟性极高,武功始终比马小明高出一截。

    这让马小明深切的感受到了,什么叫来自血脉的压制。

    再就是玉面瑶琴神剑手徐若愚的长子徐如林,他还真没辜负这个名字,一天到晚温温吞吞,慢条斯理。

    只有真正了解他的人才知道,这只是表象。

    他平时瞧着一副不紧不慢,蜗行牛步的德性,可一旦动起手来,却比任何人都要干脆利落,果决得让人害怕。

    因为他的武功,是荆无命调教出来的。

    虽说他并未得传夺命十三剑,但他的武功路数,却与夺命十三剑高度相似。

    这一点与他爹完全是两个极端,他爹极度追求招式的哨华丽,好用但不好看的招式他宁愿不用。

    徐如林经荆无命调教后,却是极度最求招式的实用。

    一门家传剑法,所有哨无用的招式,尽皆被他摒弃,只留下精华的杀招。

    所以他的剑法,最为直截了当,跟夺命十三剑一样,每一剑使出去,都是奔着杀人夺命去的。

    因为此事,一旦他们遇到要动手的时候,都尽量不让他出手,因为怕他一出手就把人弄死。

    他们四个年纪大差不差,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少女,另外三人年纪却要稍大一些。

    其中两位是嵩阳铁剑郭嵩阳的儿女,兄长郭少阳,已经二十二岁,妹妹郭小冰,十九岁。

    郭嵩阳在十三年前去仁义山庄挑战荆无命前,便已有了儿女,河南金昌府登封县铁剑山庄,本身也是一方武林世家。

    郭嵩阳虽然一生极于剑,心中根本没有情爱,但铁剑山庄终究需要传承,所以在他及冠时便已成亲。

    十三年前他挑战荆无命落败,又在见识过李天心的飞剑取人头后,为追寻剑道之路,毅然加入仁义山庄成为门客,之后便将妻儿接来汾阳居住,成为二代圈子中的一员。

    李天心倒也没让他失望,从成化九年到成化十一年出海之前这两年内,李天心对他多有指点,令他受益匪浅。

    虽说因功力的原因,距离以武入道尚远,但是单论境界领悟,他实已不低,已踏入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的境界,与上官金虹处于同一层次。

    如今的他与上官金虹交手,胜负真的不好说,至少以前的李寻欢,在如今的他面前,怕是连发出飞刀的机会都没有。

    当然了,李寻欢这十年间也不可能原地踏步,他跟在李天心身边,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小李飞刀的境界,同样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如今的小李飞刀,已经不是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而是到了无处不在,无所不至的地步。

    那远在海外的老一辈且先不提,熊阿宝他们这个圈子的最后一人,却是她们来到李园后才结识的。

    正是那藏剑山庄的败家子,游龙生。

    藏龙老人与李天心几人的关系本就不错,到游龙生这一代,双方便算是世交。

    虽说因林仙儿之故,游龙生对其他来李园的江湖人有些敌视,但对熊阿宝他们这帮人,他却是天然带着几分亲近。

    最重要的是他知道,这帮人都是林仙儿的晚辈,不会成为他的情敌,自然不会有敌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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