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时代痕迹——朱家的变迁史 > 《时代痕迹——朱家的变迁史》第12章孝悌之举
    第1章孝悌之举

    朱子善到省城后,二叔朱世寿有意安排他们几姊妹和朱子良一起单独活动过,但因为几个人在一起,大的大小的小,也并没有怎么深入交谈。朱子良已经变得少言寡语了,朱子善问她一些问题,朱子良都是问啥答啥,以对有些问题朱子良还要么是闭而不谈,要么是顾左右而言它,两姊妹始终没有能够象原来那样亲密无间。再加上朱子善也是第一次到省城,虽然已经是高中生了,但对省城里的所有东西,都感到新奇。因此,朱子善带着几个弟妹实际上都是到街上的一些大商场里去看热闹去了,对朱子良的问题也就没有象成人们想得那么多,做得那么多。

    朱根禄夫妇两人也是第一次到省城。虽然老年人的好奇心理没有年龄重,但也觉得省城的一切都很新奇。朱世寿提出让老两口在省城多呆一段时间的想法后,不仅全家人都赞同,老两口也很高兴。实际上,朱世寿的想法是,让老两口在省城,一方面可以让老个老人逛逛省城,开开眼界,另一方面,也是主要的方面,朱世寿是想两个老人在省城住,可以经常和朱子良接触,让两个老人去慢慢地引导朱子良的思想,可以慢慢地她和黄莺英相融,和朱子豪在情感上相亲。

    由于要和黄莺英正式结婚,朱世寿就在自己开发修建的一个地理位置比较好的商品房项目中,给自己建了一栋有三四百个平方米的单体别墅。黄莺英原来住的那套房子也就空在那里没有管了。朱世寿现在已经是完全不缺钱,他给家里的几弟兄和黄莺英的两个兄弟包括马丽娟的父母都在省城一家准备了一套面积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并且都给他们办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手续,希望他们有机会就到省城他们自己的房子里去住。朱世寿想的是,这些房子都是自己修建的,自己从中少赚一点钱就是了。并且朱世寿是希望家里人如果可能,都能够到省城来定居下来。

    朱世寿的这种想法和做法,实践证明非常正确。他给家里人的这些房产,从概念上来讲,只是登记在谁的名下的问题,因为没有纳入销售,无论是从税收上还是从销售额上,都减少了不少,只是在办理相关土地和房地产手续时交纳必要的费用。事后在一次房地产行业的整顿时,因为清查销售情况,由于朱世寿给家里人准备的这些房子没有拿入销售范围,自然就没有形成销售额,在税费的清查核实中,自己也就少了。虽然房管部门核查觉得修建情况和销售情况有出入,但滞销或者是因无法销售成为开发商的包袱,这对于开发商来说也是非常正常的,相关部门也不可能强行要求开发商把滞销的东西都销售出去。

    朱世寿为家里人准备的这些房子,除了黄莺英的父母和她的一个兄弟因为到省城做生意在居住使用外,给其他人准备的房子基本上都是空着的。朱世寿这样做,实际上是非常聪明的一个举动。这些年他在省城,结识了不少官员和富商,了解了不少官员和富商的一些情况,也知道一些富商因为涉及到官员的腐败问题被查处,最后不仅富商被判了刑,富商名下的财产也被全部没收。因此,朱世寿这样做,也是保全自己资产的一种做法。

    同时,朱世寿还拿钱给朱世喜,让朱世喜把老家的房子也重新修缮一遍。为了把老家的房子修得有特色,朱世寿让公司里的设计人员专门设计,在修缮时还专门把公司的技术人员派回去负责施工监督。朱世寿想的是一定要把老家的房子修缮保护后,因为那毕竟是自己的根。自己现在在城里还算是混得风生水起,但如果有一天自己老了,或者是在生意上有个什么闪失,最后能够依存的,还应该是自己的老家。

    这也是中国人对于家乡、对于老家一种共同的情愫。

    在梁家坝修缮完毕后,不仅风貌上焕然一新,就是面积上和原来相比也增加了不少。朱根福和李翠菊两人的思想中尽管传统观念非常浓厚,对于家人居住的房子特别看重,和农村里几乎所人的思想一样,都是有着强烈的“有钱就修房置地”的思想意识,但对于朱世寿让朱世喜修缮的房子,老两口都觉得修得太宽,花的钱太多。实际上,朱家在梁家坝老家居住的,只有朱根福老两口和朱世喜一家四口人,大大小小十多间房子极大多数都是空着的。但朱世寿想的却是几姊妹都成家了,逢年过节一大家人回去后,几姊妹至少每家人都有一两间房子住,不至于大家挤在一两间房子里。当然,能够想到这些,实际上都是因为有钱的结果。如果没有钱,再有什么想法也是没有办法的。

    大哥朱世禄对于朱世寿的这种做法不置可否。毕竟朱世禄当着一个已经是越来越大的正规企业的领导,对于国家的有关政策,比朱世寿这种“农民游击队”的暴发户了解得多。对于朱世寿的做法朱世禄不愿意说,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对于朱世寿的这种做法在内心里是一种两难心理。一方面是他觉得朱世寿这样做,毕竟也是在为他朱家人的脸上增光添彩,另一方面也觉得朱世寿这样做有些太过。但他也知道自己的这个二弟,只要是他要做的事,其他人是阻止不了的,并且从他到现在为止所做的事来看,基本上都是对的。因此,想阻止朱世寿,朱世禄又觉得自己还没有找到能够说服自己这个兄弟的足够理由和说辞。

    马丽娟去世后,朱世寿并没有因为因此就把马丽娟的父母忘掉,而仍然是把马丽娟的的父母视为自己的父母,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哪怕是不回梁家坝老家,他也一定要带着朱子良一起到马丽娟父母家里,去看望一下。女儿朱子良只要放寒暑假,他也要求她必须到外公外婆家里去住一段时间。同时,如果马家有什么困难和问题,朱世寿只要知道,都会在第一时间给马家联系,或者是赶到马家去帮助处理。应该说,朱世寿在与马丽娟家的关系上,是处理得相当不错的。但也正因为如此,马丽娟的父母每一次看到朱世寿或者是朱子良时,在内心里就会有一种伤感,觉得这样好的一个女婿,自己的女儿却无法消受。当然在伤感的同时,他们在内心里也还是有一丝宽慰,毕竟这个曾经的女婿没有因为女儿的去世而置他们于不理不顾。

    马丽娟去世后,朱世寿还专门回伍城县,在县城里给马丽娟的父母买了一套两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并买了两个门面,让其出租回收一些租金,以弥补马丽娟父母的生活所需。朱世寿曾也想过给两个老在省城留一套房子,但两个老人坚决不同意。说是离开了伍城后他们就彻底断了根。两个老人的话说到这种程度了,朱世寿当然不好强求。马丽娟的弟弟原来在部队当兵,后来转业到地方后,安排在伍城县的一个单位,原来老两口是和马丽娟住在一起,马丽娟去世后,老两口也就和马丽娟的兄弟住在一起。后来朱世寿给他们在伍城县另外买了一套房子后,一家人又搬到了新房子里住着。这样,离开了原来和马丽娟一起居住的环境,少了睹物思人的场景,老两口也慢慢地从马丽娟去世的阴影中慢慢地调适过来了,带着孙子和儿子一起生活着,老两口都活到七十多岁去世。

    这也算是作者对马丽娟父母的结果的一个交待吧!

    马丽娟的去世,客观上使朱世寿因为有两个妻子在心理上形成的巨大思想压力彻底解决了。在男女问题上,一方面随着经历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因为当初他与马丽娟和黄莺英同时保持夫妻关系使得他为了考虑把问题摆平不出乱子,很是花费了心思,并且这种事他还不敢对任何人哪怕是他觉得关系好到可以相互赴汤蹈火的程度也不敢说。

    由于之前和黄莺英的那种不正常关系的存在,可以说使朱世寿伤透了脑筋,也感受到了这种非正常关系保持的万般无奈和无限烦恼。因此,自从与黄莺英出现了那种不正当关系并且还生了小孩后,朱世寿在男女问题上可以说是很好地吸取了教训,处理得慎之又慎,哪怕就是因为业务洽谈和联系的需要必须到一些花柳场合,朱世寿也始终秉持逢场作戏的态度,决不再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投入感情。因而以后在男女问题上,朱世寿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什么故事和诽闻了。

    人是生活在群体之中的,而群体有群体的规则和原则,不可能让任何一个人为所欲为。如果在群体中做出了有违规则和原则的事,最后总是会付出代价的。这一点在朱世寿的身上也同样是体现出来了的——他得到了黄莺英,但代价却是失去马丽娟。

    这也许是上天的一种公正和公平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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