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这游戏也太真实了 > 《这游戏也太真实了》第681章 帝国之怒
    就在载着一千多号月族人幸存者的肉肉号抵达薯条港的同一时间,牛马号飞艇也带着70号避难所的幸存者返回了曙光城的飞空港。

    因为多条航线的开辟,这座飞艇加氢站俨然已经成为了一座港口。

    牛马集团承包了一部分泊位进行翻修,仓库区附近专卖舶来品的集市也自发成立了市场管理委员会,不但筹钱翻修的道路,还将这儿的卫生搞得井井有条。

    从升降梯上下来,黄光伟茫然地看着四周,对这儿的繁荣和热闹惊叹不已。

    来这里之前,那个叫方长的男人和他说曙光城只是一座十万人口的聚居地,他还以为就是个类似于环形岛或者北岛的地方,只不过是坐落在陆上。

    然而如今一见,这里的繁荣却让他惊掉了下巴。

    这哪像是十万人的聚居地?

    就是二十万人——甚至三十万人,他都相信!

    走下了阶梯,他正有些茫然无措,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的时候,一张熟悉的脸忽然出现在了不远处的人群中。

    那人穿着一件宽松的皮夹克和牛仔裤,身材略有些发福,脸上笑纹皱起,热情地张着双臂。

    黄光伟愣愣地看着他,眼眶中蒙上水光,干枯的嘴唇微微颤动。

    “管……管理者!”

    这家伙没去大裂谷!?

    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他!

    腿不自觉地往前挪了一步,黄光伟像是找到了方向似的,一步一步地挪着僵硬的腿,踉跄的步子越来越坚定,越来越坚决。

    看着同胞这幅受尽苦难的可怜样,孙岳池心中也是一阵惭愧,虽然脸上热情不减,但笑容已有些挂不住,视线也随着微微弯曲的胳膊缓缓下垂。

    “黄……咳咳,我亲爱的朋友,我听说了你的事情,我不在的这些日子,让你受委屈了……还有避难所的大伙儿们。但不管怎样,看到你没事我就放心了,没事就好……”

    “对了,你还没吃东西吧?这附近有家不错的猪脚饭,浇在饭上的汤汁简直一绝,我请客!咱们坐下来边吃边——”

    说到猪脚饭的时候,孙岳池眼睛一亮地抬起了视线,却没想正好对上了一只毫不留情的拳头。

    懵逼中的他只来得及动了下脖子,避开脆弱的鼻梁,取而代之用脸接下了那记跨越数千公里飞来的老拳。

    “我去尼玛的!”

    断断续续的回响撞进了他的耳中。

    还没回过神来发生了什么,脸上挨了一拳的孙岳池就这么懵逼地晕了过去。

    周围众人见状连忙一拥而上,将骑在他身上的男人从他身上拉开。

    胳膊被架着的黄光伟不甘地扑腾着腿,看着倒在地上的那个家伙,满脸悲愤地咆孝着。

    “放开我!”

    “这是我们自己的事儿,你们别管!让我揍他!我要宰了这狗东西!”

    “啊啊啊!”

    虽说联盟很少干涉外人的家事儿,但这毕竟是在联盟的地盘上。

    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当街打人都是要关小黑屋的。

    从附近赶来的警卫将他押去了警卫室,不省人事的70号避难所前管理者则是被医护人员抬上了担架,送去了附近的医疗站。

    在舶来品市场上挑挑选选的众人们纷纷围了上来,看着那闹哄哄的场面好奇地交头接耳。

    “刚才发生了什么?”

    “不知道……那两个人突然就打起来了。”

    “我好像隐约听到了……呃,猪脚饭。”

    “猪脚饭???”

    事实证明,在八卦这一块,NPC丝毫不输给玩家。

    谣言越传越离谱,到最后愣是围绕着猪脚饭扯出一段曲折离奇的恩怨情仇出来。

    好巧不巧的是,那拳头与脸蛋亲密接触的瞬间,正好被《地精观察报》的记者抓拍了下来。

    在曙光城,但凡和地精这俩字沾了边,那必然是和靠谱这俩字绝了缘。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这家由地精科技赞助的报社确实不是什么靠谱的地方,甚至于投资这家报社的老板压根就没打算靠这玩意儿赚钱。

    照片很快被送到了报社的编辑部,配上一行潦草的标题,便成了当日加印版面的头条——

    加拉瓦公爵的眉头抽动着,牙齿咬的咯咯作响,脸上那优雅得体的仪容也愈发地绷不住,急促的鼻息更是暴露了他飙升的血压。

    那一双双戏谑的眼神让他坐如针毡。

    归根结底,他的心胸其实并没有他宣称的那么宽广,毕竟他并不是真正的大象,而那些声音也并非是真正从老鼠或者蚂蚁的嘴里发出来的。

    不过,为了帝国,他还是选择了忍耐。

    强作镇定,加拉瓦公爵抽出一张百元银币扔下,故意让它落在那油腻的餐盘中。

    “不用找了。”

    猪油恰到好处的浸润了纸币正面的联盟徽章,就如他们被猪油蒙住的良心,这是他精心设计的细节。

    在座的各位都被羞辱了。

    即便羞辱的没那么明显。

    站在吧台后面的老胡克厌烦的看了那群人的背影一眼,食指从报警按钮的旁边挪开,敷衍地喊了一声。

    “欢迎下次再来。”

    大角鹿神在上,这尊瘟神下次可千万别再来了。

    瞧着那伙人离开,老胡克挪着带枪伤的腿走过去,捡起那张钞票擦了擦,随手把盘子给收了。

    回到吧台前放下盘子,他翻开收银器的抽屉,扣去猪脚饭的钱,数出几张零钱和硬币,穿过后厨的门帘,找到蹲在角落悄悄抹着眼泪的丽莎,蹲下身来柔声安慰道。

    “那伙客人走了,他们……托我向你道歉,这些是他们赔礼的小费,你收着买些甜点或者漂亮的衣服吧。”

    抱着膝盖的丽莎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蹲在身前的老人,嘴唇糯糯地颤动了半天,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看的出来她哭得很伤心。

    也许和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情有关。

    老胡克大概能理解她心中的感受,也知道她为什么说不出口,于是自说自话地开口道。

    “在公路镇的时候,我们经常能见到一些远方来的客人,我们一眼就能分辨出谁是奴隶,谁是主人。不是因为谁的身上带着镣铐,谁的身上带着枪,而是他们的眼睛……”

    “无论如何,一个自食其力的人,绝对不会是谁的奴隶。”

    “至于那些无聊的家伙,他们爱给谁贴标签,爱说什么,那是他们的事情。我们管不住鹦鹉的嘴,我们只做我们自己。”

    丽莎的呼吸渐渐平静了下来,心情似乎好了一些。

    带着红肿的眼睛,她的脸上绽放了令人安心的笑容。

    “谢谢……”

    “不客气,”老胡克咧嘴笑了笑,伸手揉了揉小姑娘的头发,“得拜托你看会儿前台,该换我来歇会儿了。”

    “嗯!交给我好了!”

    丽莎充满干劲地点了点头,抬起胳膊彻底抹去脸上的泪痕,像一阵风似的轻快跑出了后厨的杂物间。

    看着消失在门帘背后的小姑娘,老胡克没有起身,而是龇牙咧嘴地坐在了地上,右手按着自己的腿。

    这人一松懈,骨头就生锈,才蹲了一会儿就疼成了这样。

    想当年,他也是扛着猎枪和掠夺者干仗的硬汉,可如今这身上也只剩下了年轻时落下的伤。

    过去那些蓝外套们总喊他“膝盖中箭的胡克”,虽然他听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但管理者大人告诉他那是一种尊称,表示对他老当益壮的认可,于是他也就没有在意,时间久了还挺喜欢那个称号的。

    不过再后来,自从开了这间旅馆,他这腿真像是中了一箭似的,越来越不听使唤。

    老胡克苦笑着摇了摇头。

    “……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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