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幻世之刺客传说 > 《幻世之刺客传说》第一千六百二十一章 罪与恶
    黑玫瑰古堡。

    对于王宇来说,两个新闻对于他产生的影响力,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虽然是这两者之间,一个是重大的国际新闻,而另外一个只是小小的社会新闻,但是在王宇的眼里,这两个新闻的性质,在根本上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恐怖组织的存在,固然造成了无数的惨剧,也要比那些殴打侮辱小女孩的少男少女要凶残无数倍,但是说到到底,他们的行为,其实是偏向于一种恶,而并不是一种单纯意义上的罪!

    罪恶罪恶,虽然在很多时候,都是被连在一起说的,但是实际上,罪恶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如果从阵营的角度上去划分,罪代表的是混乱,而恶代表的是邪恶……

    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罪代表的是对于秩序的践踏,而恶代表的是人心之中可怕的黑暗面……

    犯罪的人,并不一定是恶人,而恶人,也并不一定会有罪!

    通俗来说,这也就是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了……

    就像是侠盗罗宾汉,和现实之中颠倒黑白的律师……

    本质上来说,就是两种典型……

    前者毫无疑问是有罪的好人,在阵营上却是典型的善良混乱……

    而后者则是毫无疑问的无罪的恶人,在阵营上却是典型的邪恶守序……

    从这一点就能看得出来,罪恶本身并不完全是一体的……

    当然,在绝大多数的时候,作恶往往也都同时伴随着犯罪,犯罪也往往都是带有邪恶的目的……

    然而,当这两者被区分开来之后,罪与恶就有了本质的区别!

    在王宇看起来,混乱和邪恶的产生,本身就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

    混乱和邪恶,本身是没有错误的。只要这个世界上存在秩序和正义,就必定会产生混乱和邪恶……

    善与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像是光明和黑暗一样。本身就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彼此之间同时产生,也同时消亡,此消彼长,但是却从来没有一方能够彻底的消灭掉另外一方!

    恶人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就像是一个人无论身体多么健康,体内也总是会或多或少的有那些一些不太健康的细胞一样……

    健康和疾病,其实也是类似的关系!

    邪恶,相对应正义来说,就像是疾病相对于健康一样,本身就是永远都不可能被根除的东西!

    除非一个人死了,不然健康和疾病就永远会存在!

    最初的时候,人总是偏向于健康的,但是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衰老和疾病就会渐渐占据更大的比例,直到一个人彻底的因为衰老和疾病死亡,这种相互之间的纠缠才会彻底结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疾病和健康本身就是人体与生俱来的属性……

    如果说,健康不是一种罪恶的话,那么疾病自然也就不是一种罪恶!

    事实上,从现实来看,这一点,也得到了广泛的验证……

    绝大多数的时候,人们对于身患疾病的人。往往是会更多的给于照顾,而并不是鄙视,当一个人生病的时候,所有手头上的工作都可以被放下。能够获得一段时间修养,并不会因此受到太多的指责,家人和朋友也往往会关怀备至……

    从这一点,其实也就能够看得出,人们对于疾病本身,是没有太多的偏见的。而是将疾病这种状况,和健康这种状态,都视为是一种人的状态……

    没有人会觉得,一个人生病了就是有罪的……

    即使是一个艾滋病的病人,也没有人这样的人应该抓住关起来,最多就是下意识的远离而已,而这种远离本身,也只是出于对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而已,并不是真正意义上觉得艾滋病人本身是有罪的人……

    对于疾病这种东西,人们不会认为疾病本身有罪,但是却还是会努力的试图消灭疾病……

    简单来说,疾病本身代表的就是一种恶,而并不是一种罪!

    古代的时候,就有所谓恶疾恶疾的说法,但是却没有所谓的罪疾……

    简单来说,从某种层面来说,疾病的概念,更加偏向于是一种天灾!

    天灾这种东西,是不会被人仇恨的!

    就像是地震,海啸,龙卷风,尽管曾经夺走无数人的生命,但是却不会因此被人指责,因为它们的存在,本身就是规则就是秩序的产物,而同样的,疾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可以算得上是天灾……

    当然,不可否认的时候,疾病很多时候,和患病者本身的一些行为习惯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就像是抽烟和肺癌之间的关系,但是很多时候,这种关系往往并不是绝对的,生活习惯差的人,也不见得就一定患病,而生活习惯好的人,也不见得那一天就不会因为心脏骤停而猝死,事实上,哪怕是在体育专业的人之中,也有过不少类似的事例……

    这也就是典型的天灾了……

    完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不可抗力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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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玫瑰古堡。

    自古以来,就有所谓天灾**的说法……

    天灾属于天命,倒霉了就是倒霉了,没有人能够反过来去制裁天灾,遭遇了天灾,那么也就只有自认倒霉的份,所谓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就是这样的道理,真的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这就属于典型的天灾……

    而**在不同,**是可以被追究源头的,而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一旦发生。最终总是会有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去承担责任的,**之中,占据主导的并不是偶然或者不可控的因素,更多的时候,都是人心在产生作用……

    天灾代表是天道之中的恶。而**代表的则是人道之中的罪!

    这两者,自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天道之恶,本身就是天道的一部分,天道让人类居住在美好的生存环境之下,这就天道之善,有善就必定有恶,有雨露就必定有雷霆,这是大自然的法则,并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属于不抗拒的力量……

    而人道之罪。却不同,人道本身有人道固有的秩序,有秩序,就势必会建立律法,有律法,自然也就有所谓的违背律法的人或者行为,而这些行为,则被称之为是一种罪!

    罪与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罪是能够被追究的。但是恶却往往很难去追究!

    而从之前看到的新闻的角度上来说……

    恐怖分子的存在,其实就是人道之中的恶,这种恶本身,其实和天灾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因为。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势必会产生不同的理念和想法,只要有主流的人群,就势必有非主流的人群存在……

    而如果将人类是作为一个整体的话,那么这些恐怖分子的存在,其实就相当于人类这个群体之中的一颗毒瘤。毒瘤本身疾病的一种,但是患病的人本身,却是无罪的,他们只是在人群规模大到一定的程度之后,自然而然会诞生的一种产物而已……

    就像是光明之下,必有阴影,是一样的道理!

    他们的存在,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是一种错误,但是却并不是一种罪恶,是一种需要被治疗甚至被割除的毒瘤,但是却本身却不受到秩序的管辖,因为他们本身遵守的,就是一套和普通人截然不同的格格不入的秩序和律法……

    他们认同奴隶的存在,甚至会发布相关的小册子,告诉自己的民众,什么样的人可以为奴,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蓄养自己的奴隶才是正确的……

    他们的存在,代表的是混乱,代表的是反人类的秩序,但是绝大多数人眼中的邪恶,但是却偏偏不代表着犯罪!

    简而言之,对于王宇来说,这一类的人的存在,本质上来说,只是单纯意义上的恶徒,但是却并不需要进行任何的审判!

    审判的前提,是被审判者自己是处在秩序之中的状态,自己身处在秩序之中,知道一些事情不能做,但是却依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去做了,这才是需要被审判的犯罪者!

    而恐怖分子本身不认同普通人的秩序,那么审判就没有意义,直接在**上进行消灭,才是最简单也最直接的选择!

    就像是炎症和毒瘤一样……

    炎症是可以通过消炎药消除的,就是被审判的对象,如果犯罪不重,那么一样有重新做人的机会,但是毒瘤不同,毒瘤的存在,是只能够被割除的,因为毒瘤从诞生的时候开始,目的就是终结生命,它们的存在,天然就是反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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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玫瑰古堡。

    事实上,在王宇看起来,相比起恐怖分子的存在来说,国内发生的事件,未成年人在十四岁以下完全免于任何刑事处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秩序的破坏,实际上远比前者来得严重!

    道理很简单,因为对于恐怖分子,人们是很清楚的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和他们之间的关系的,那就是彻彻底底的消灭,不留下任何的一点残余,这一点,已经是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了,最终的结果也不会有太多的悬念,反人类的存在,或许永远都不会彻底消失,但是只要他们是人类的一员,就同样永远不会有任何的出头之日!

    在这个世界上,所以最终的目标是毁灭自己的理想,都不会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

    道理很简单……

    相比起恐怖分子的恶来说,普通意义的犯罪,当然在程度上来说,是要轻很多的……

    然而,恐怖分子终究只是外敌而已,但是有罪不法,或者说有罪无法进行制裁,代表的却是一种秩序内部的缺损!

    相比起外部的攻势来说,秩序内部的损坏其实无疑是更加可怕的一种概念!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一种恶劣的犯罪行为,无法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么,这种恶劣的行为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蔓延开来……

    秩序的本质,说到底很简单……

    就是四个字!

    赏善罚恶!

    是的,赏善罚恶!

    鼓励应该鼓励的行为,惩罚应该被惩罚的行为!

    只要能够做好这一点,秩序就能长久的得到拥护!

    而反之,如果秩序无法做到这一点,那么秩序的权威性就会慢慢的被一点一点的瓦解殆尽,甚至最后彻底崩坏!

    其实,社会上很多的不平事,之所以会激起民愤,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很简单……

    说到底,无非就是该赏不赏,该罚不罚!

    尤其是在刑罚一端,一些明明非常恶劣行为,得到的却是不痛不痒的惩罚,一些并不太严重的事情,却往往会受到重罚,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对于民众就自然会造成很大的冲击力,让很多人产生念头不通达的感觉……

    就像是国内发生的那件围殴小女孩的事件,本身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但是最终报警之后,得到的确实警方的所谓无法处理,这样的落差,无疑对于受害者和家属来说,造成的心理创伤是非常非常巨大的,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那些未满十四岁的少男少女,理论上还可以毫无节制的持续的在法律的保护下,继续的对受害者进行殴打侮辱……

    在得到了法律“支持”的情况下,他们甚至可以在自己达到十四岁之前,做出更加恶劣的犯罪行为来……

    这样的恶劣事件的发生,对于秩序的破坏,无疑是非常巨大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