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他会一直向前走,走到三角公园能看到田恒大厦的地方去看他的鸽子,现在他则轻轻转了一圈走过来,双手插//进裤袋里,站在她身后,似不经意地小声问候了声:“没事吧?”
大概她萎缩的姿态太吓人了。
“没事。”她轻轻应着。
“没事就好。”他似不经意,抬起头,一群灰色鸽群正好飞过头顶,从公园的树梢上掠过。
昔我也看到了:“平时你就看它们吗?”
他点了一下头,顺势在她旁边木椅的另一侧坐下来,看着她:“多久没出门了?”
昔我都不敢看他的脸,似乎有一种光芒罩在他面孔上,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过去一个多月几乎天天在梦中与他相遇呢?那是一种偷来的遇见吧。但怎么就是他呢?
面对他坚持不懈看着自己的目光,昔我才想起自己有一个月没来了,也想起曾经的周末之约,但中间发生的事太大了,自己给忘了,不由叹口气:“生活太糟糕了。”
嗯。他表示同意。
“唉,我打碎了一只很贵的花瓶,”昔我慢吞吞地说,“不是故意的。所以,我在田恒大厦的实习很早就结束了。”
“想养鸽子吗?”他忽然转头看着她。他有一双特别沉静的眼睛,波澜不惊,当她说打碎了很贵的花瓶时,他甚至没什么表情。
“什么?”昔我以为听错了。
“我那群鸽子,如果你愿意养,可以每天给它们喂喂食。”他轻描淡写地提议,像开个小玩笑一样。
昔我摇摇头:“我现在没心事找乐趣。我要工作,我还要好起来挣钱,帮我妈支撑家。”但为了报答他的提议般,她勉强笑了下,“小时候,我在街上捡了一只小灰毛狗,快饿死了,不知谁家的,脏兮兮的,我给它洗了澡,就开始喂养它,反正它的主人只要来找它,我就还给人家。但它原有的主人一直没来,我就养了它两年,我吃什么它吃什么,我在床上睡觉,它在床下,我们的感情非常好。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忽然看到村头停着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座上横绑了一只大棍子,有很多只村里土狗四蹄朝上给绑在了棍子上,它们全都呜咽着看着我,其中有一只满身是泥的灰狗好像是我家的小灰。但狗太多了,挨挤在一起,我不能确定,就飞快往家里跑,但家里没有它。我妈说,村里在严打,不能留下狗,20块钱,换了钱,给我交学费……”昔我说着,突然泪如雨下,“从此我家再没养过任何小动物,我再也没和小动物亲近过,我不敢。”
空气沉寂。十一像他惯常的样子,看着远方的树林某处,没有表情。昔我也需要这份平静,能平静地倾述,这是她觉得这个男子比小胖和墨琳都可靠的原因,他话不多,几乎不会用夸张的表情或腔调数落或指责你,哪怕你把打碎田子恒昂贵花瓶这件事告诉他。不过不敢告诉他打碎的是拍卖大厅里的那只,怕吓坏他。
“我觉得我现在情绪很糟糕,也许是人生最糟糕的时候。”昔我深深叹口气,豁出去了,“我费了那么大的劲,终于挤进了田恒大厦,结果,却让我搞砸了。让我非常感激的是,田总没有责怪我,到现在也没说让我赔他的东西,一直没联系我,我反而不知道是如何是好了。”她叹着气,“幸亏我生了一场大病,如果不是这场病,我真的无法面对我自己。不要问我那只花瓶价值多少,贵得吓死人!唉,人家不让我赔,我的良心能饶了我吗?以后我的人生恐怕永远坠入这只大花瓶的阴影里了。”昔我苦笑一声。
“你很喜欢田子恒吗?”十一坐那里,似无意地问。
昔我叹气:“别闹了,我哪有资格喜欢一个高富帅。”
十一求证的目光看向她。
此时昔我坐在银杏树下的暗影里,憔悴的面容已显宁静:“其实我哪有那么**啊,以前,所谓追帅哥,看男神,只是掩饰我自己作为一个普通女孩子的无奈和自卑罢了,人活在这世上,多渺小的人都想显示存在感,最好的存在感就是喧嚣和夸张,喧嚣自我那点心底的爱好,哪怕是庸俗的,也比卑微的沉默强,夸张地表达自己某种爱好以示勇敢和时髦。我这个年龄,哪有比看漂亮男人的脸,而且不取财富、阶层,只取脸,说男人漂亮的脸蛋天下无敌,败在他高颜值下,就是一种不俗,一种彰显自我的价值,就是一种时尚和生活的别样意义。”
“你没有爱上田子恒?”十一认真地看着她。
昔我心里叹口气,诚实:“是有一点点喜欢。谁不喜欢经常冲你微笑的好看的男人啊,何况他又是那么富有。不过我以后就是喜欢也没什么用了。”
“你喜欢——”他似乎觉得不该一问,但还是说了,“富有的男人吗?”
昔我苦笑了一下:“那得看是谁。”心道,你个养鸽子的,问这问那不是自卑吧?穷人谁不喜欢钱呢?
十一看着她痛苦的脸:“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
昔我就伸出手,挽在这个能听自己倾述的男人胳膊上:“书上说,女人在伤心时需要一个温暖的臂膀靠一靠。我就挽一挽吧。”昔我把手臂圈在十一胳膊肘上,又想起了什么,“对了,你有女朋友了吗?正式的。”
十一愣了一下,摇了摇头。
昔我笑了一下:“你能抱抱我吗?”
十一马上站起来,本能地正了正衣襟,很正式的那种,伸开双臂,等着——昔我苦笑一声,这人太有意思了,比在梦中拘谨;在梦中,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抱我的。但现实中的他很正派,又有一点小腼腆,很让人放心的那种。
昔我就大着胆子怀着羞羞的小心情投进了这个像男闺蜜一样人的怀抱,他的衣服有一种好闻的味道,混合着青草和一种特别的香气——这种香气,她以前老是想不起来,自从拍卖行他说出“插两支紫薇”时,自从梦中出现那漫山遍野的紫薇花时——是了,这是一种淡淡紫薇花的香气,也是一种熟悉的气味,在梦中,他抱过自己很多次了,这种气味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几乎经常闻到,有时弄得她几乎分不清梦境与现实了。在梦中,他好像更放松,怀抱更温柔;现在他的肌肉则很硬,像靠着一堵墙,或被一堵墙给拥抱了。唯一的不同,是他的身体在颤抖,不是轻微的,是重大抖动!以至于刚拥抱了她一下,他马上放开了。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他比自己紧张多了,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认真和谨慎。
“你没和女孩子拥抱过吗?”她纯粹好奇。
“不是。”他简洁地说,又放松下来。
不知为什么,在现实里被他抱了一下,她心里又生出另一种感觉来,如果这辈子实在混得惨淡,选择嫁给十一这样的男人也不错,也许他是个修理工,修汽车或修房子的,也许给田恒集团开车,也许是养鸽子的,但他性情平稳安静,脾气超好,而且人也蛮帅,是个过日子的人,一定不会像自己的父亲那么不负责任,分明娶妻生子了,却说走就抬脚,选择浪迹天涯,还一去就好多年不回来。说实话,老娘不如意的婚姻对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她只喜欢温暖安静靠谱的男人,对流里流气说大话的男人,即使再帅再有钱,也会敬而远之。所以,她的喜欢范围里,会有小胖、田子恒这样情绪不急不燥且有温暖目光的人,眼前的十一也算一个,只是自己还不太了解他,他有点神秘,有点离世主义,没什么烟火气,离油盐米醋这类俗物有点远。你简直从没看过他吃过饭,抽过烟,说过脏话,或吐过痰,活得太有仙气儿,内心里虽对他有温暖,但还是有不敢的感觉。
她也坐下来,两人开始了漫长了沉默。十一不知道在想什么,昔我则什么也没想,刚才与一个男子相处的小小乐趣,还不足以让她往开怀上探询。但坐在这里,坐在这个谈得来的男子身边,莫明其妙有一种心安的感觉。
在昔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时,只见木门开裂,门口地板上满是茶渍和有一只碎了的杯子,马上冲进屋里:“妈!妈!”
跑进卧室,才看到母亲正蜷在床上哭泣。满卧室一片狼藉。
“妈,怎么了?”
这时只听一声咳嗽声,从客厅里传来。昔我一回头,看到卧室门口站着一个佝偻着身材又醉熏熏的中年男人,嘴角搭拉着,一双浑浊不堪的眼睛也惊奇地看着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