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乱清 > 《乱清》第三三五章 中国速度,使命必达
    军调处的工作效率非常之高,当天上午,就开始介入案件;当天晚上,就向关卓凡面呈了第一份调查报告。
  
      陈亦诚和军调处副处长马丁内兹两人,在蔡尔佳的陪同下,再次询问了庄汤尼。
  
      蔡尔佳对庄汤尼的解释是,在治安区划上,“南堂”为步军统领衙门右翼总兵该管,辖下出了如此骇人听闻的案子,本人深感有亏职守,已向朝廷“引咎辞职”,目下,正在等待朝廷的批准;这件案子,经“上头”允准,已经移交陈参谋、马参谋主责,目下,我的责任,是尽力为陈参谋、马参谋提供协助。
  
      对外,陈亦诚和马丁内兹不以“军调处处长、副处长”名义、而只是以“粮台参谋”的身份示人。
  
      陈亦诚说,刚刚接手案件,正在了解案情,蔡总兵提供的案卷虽然详尽,不过,彼时案发仓皇,兵荒马乱,就是蔡总兵自己,也担心会不会挂一漏万?因此,建议我和马参谋两个,亲自再向神父请教一次,这样,掌握的资料,更直接,也更准确,我和马参谋深以为然,于是,就过来打搅神父了。
  
      之所以如此婉转客气,是因为庄汤尼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暴躁苛碎,就连自己人——在北京的泰西人——不论是宗教界的还是外交界的,都不爱和他打交道;他的身份特殊,如果不耐烦起来,或出于其他什么特别的原因,故意不予配合,中国政府又不能现在就将他当做疑犯来对待,调查将会陷入一个很被动的局面。
  
      颇有些出乎意料的是,以上担心似乎是多余的——庄汤尼虽然异常疲惫,但还是非常配合,非但未表现出任何传说中的“暴躁苛碎”,而且,拿陈亦诚和马丁内兹的话说,“其神态以及身体语言,很有意思”——
  
      庄汤尼坐在椅子上,微微的佝偻的身子,头也微微的低着,两只胳膊不自觉的夹紧两胁,十指交握,时不时的不自觉的用力,捏的指节都发白了,有时候,身子还会神经质的轻轻的抽搐一下。
  
      “椅子并不是很宽大,”陈亦诚说道,“而庄汤尼的身量,超过一米九,可是,一眼看上去,他一个庞大的身躯,倒像是蜷在椅子上似的,像……嗯,像是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面对严厉的师长的问责,瑟瑟发抖。”
  
      以庄汤尼的身份、脾性,自然是不可能将陈、马、蔡三人当做“严厉的师长”的,除非——
  
      “庄某目光游离,”马丁内兹补充说道,“而且,由始至终,几乎都没有和我们有过直接的对视——视线只要一接触,立即移开。”
  
      微微一顿,“这个反应,完全是下意识的。”
  
      庄汤尼的证词,同第一次做供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出入,但是,有一点是很明显的:他的语速,较第一次做供的时候,慢了许多,而且,总是讲了几句,便停了下来,皱起了眉,微微偏过了头——
  
      “庄某明显是在凝神思索——或者用力回忆,”陈亦诚说道,“可是,我们拜访他的时候,距案发还不到十个小时,相关细节,没可能这么快就记不清爽了——而且,都已经做过一次供了,一切熟门熟路才对。”
  
      顿一顿,“他不像是在描述事实,更像是在……背诵;并生怕自己的‘记忆’同第一次做供有什么对不上号的地方。”
  
      陈亦诚和马丁内兹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第一,庄汤尼确实受到了重大的惊吓,他的各种身体语言都说明了这一点——这是极难做假的,而庄汤尼也明显不算一个好演员。
  
      第二,庄汤尼对案情的描述,一定隐瞒了某些重要的关节,甚至,可能做出了某种程度的曲改。
  
      第三,庄汤尼对此案的发生,怀有深刻的内疚,这份内疚,不仅仅因为“失察”、“轻信”、“上当”什么的——为凶犯“捐资”所诱,开门揖盗——一定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庄某平时为人行事,暴躁飞扬,”陈亦诚说道,“不过,也正因为如此,他不是那种城府深沉的人,对精神压力的承受力,并不算强——”
  
      顿一顿,“我们今天的问询,由始至终,十分客气,没有表露出任何对于庄某本人的质疑;如果——我和马丁都是这么认为的,如果我们对庄某本人施加压力——当然,只是精神上的——庄某的负疚,就一定会成为其不可承受之重。”
  
      “是的,”马丁内兹说道,“到时候,庄某一定会失控并露出破绽——这是此案的最好、最直接的突破口。”
  
      “当然,”陈亦诚说道,“庄某身份不同,到底该如何对行事,得先请王爷的示下。”
  
      关卓凡沉吟片刻,点了点头,“好吧,就照你们说的办——其中分寸出入,相信你们自会把握。”
  
      “是!谨遵王爷均谕!”
  
      至于奎光——
  
      “虽然,奎光不能提供确凿的不在场证明,”陈亦诚说道,“不过,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的腰牌,确实是为凶犯所窃——奎光同本案,应该没有什么关联。”
  
      除了奎光的家人——妻子、孩子、老仆之外,军调处还调查了他的同事、朋友以及同他相熟的戏院、书场、酒楼、妓窦,众口一词,奎光有这样一个习惯:
  
      只要第二天休沐,当天下值之后,便约上一班朋友,听戏、下馆子、逛窑子,每一次,都会喝的酩酊大醉,勉强挨回家,头一沾枕就睡了过去,一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之前,都不会醒过来。
  
      “奎光的这个习惯,”陈亦诚说道,“知之者甚众;而侍卫都有排班,哪一天休沐,都是提前定下来的——也不是什么机密。”
  
      顿一顿,“所以,对于凶犯来说,若要窃取大内侍卫的腰牌以构陷朝廷,奎光是个再合适不过的对象了——他的腰牌,较为容易窃取;而失窃之后,又没那么容易在短时内发觉腰牌不见了。”
  
      再一顿,“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哪一天下手,可以早早计划。”
  
      “就是说——奎光是早就被凶犯盯上了。”
  
      “是!”
  
      “嗯,如此说来,对于博罗内的质疑,就有一个很合理的解释了。”
  
      博罗内曾如此质问钱鼎铭:
  
      “腰牌若确实为凶犯所窃,只能是昨天晚上的事情,不可能更早了——只有在晚上,腰牌的主人在人前‘大醉’,凶犯才有偷取腰牌的机会,并且,才有一直到今天早上、腰牌的主人都无察觉腰牌失窃的可能——”
  
      “可是,凶犯和南堂今天凌晨的夜半之约,是前两天就定下来了的,凶犯怎么敢确保,昨天晚上——在有限的时间之内——一定可以偷取腰牌成功?又怎么敢确保,失窃之后、天亮之前,腰牌的主人一定不会发觉腰牌失窃?”
  
      “若不能成功窃取腰牌——又或者,虽然成功了,却在凌晨一点半之前,腰牌的主人便发觉腰牌失窃了,那么,行凶之时,岂非就不能栽赃嫁祸了?如是,凶犯该怎么办?改约吗?”
  
      当时,钱鼎铭无法正面反驳,只好顾左右而言他,现在,可以掉头打将回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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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外务部照会各国驻华公使馆,通报案情。
  
      对于各国驻华公使馆来说——不包括已经“下旗”的法国驻华公使馆,收到“南堂”案发的消息之后,总要先做一个基本的了解,有的还可能需要先向国内请示,确定本国对此案的基本进止,之后,才会向中国政府“表达关切”或“表达严重关切”。
  
      也就是说,这个“关切”也好,“严重关切”也好,最快也就得案发的第二天——也就是今天之内才能够提了出来。
  
      亦即是说,当外务部将“案情通报”怼了过来的时候,法国之外,还没有一个国家来得及向中国政府就“南堂”一案“表达关切”或“表达严重关切”呢。
  
      中国政府的反应速度,令人叹为观止,各国驻华外交人员对之印象异常深刻,以致北京的外交界出现了一个“中国速度”的说法,并不胫而出国门,不久之后,成为各国外交人员对中国政府——至少在某些问题上——的一个“共识”。
  
      好吧,让我们来看看,外务部这份以“中国速度”炮制出炉的照会,都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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